10月19日上午,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宣布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九部门组成的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正式成立。随后,管委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雁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文艾主持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据介绍,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选取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广东省深圳南山、宝安2家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今年3月,广东作为全国10个试点省份之一被纳入全国第二期试点,深圳市两级检察院,广州、佛山、江门三地市检察院及各自下辖2个基层检察院,共21家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和各试点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成功办理了一批企业合规案件,其中一件入选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探索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运行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关于公开选任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文件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开展合规建设情况、合规整改效果等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省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承担管委会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文件还对管委会、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职能、工作运行进行了细化规定,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选任、管理和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成员单位代表结合各自职能先后作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履行管委会成员单位职能,全力支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有序运行,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携手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务实举措,是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对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重大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认真履行管委会职能,共同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真正做到对市场主体真“严管”、真“厚爱”,积极实践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努力打造企业合规改革的广东样板,更好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