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截至12月25日,广东检察机关近半年发现1179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579件诉前程序案件,提起10件公益诉讼,还支持其他机关和组织提起10件公益诉讼。
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于7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重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半年来在该领域发现887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占全部线索的75.2%,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案件占总数的75%。
为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和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广东检察机关突出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案件,下半年办理的此类案件占全部诉前程序案件的98.5%。目前,除尚未到回复期限的216件案件之外,相关行政机关已在322件案件中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纠正率达90.9%。
“对不采纳检察建议或到期不回复、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4件行政案件,以及没有适格主体或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6件民事案件,我们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周虹说。
通过办理上诉案件,广东检察机关下半年共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6155亩,治理被污染水源面积近50万平方米,索赔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5000余万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2.3万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63.7吨,收回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资产4.1亿元。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还总结前两年试点中涉案较多的国土、林业、财政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别向相关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整体检察建议。三个省直主管行政机关均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