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打造案件“透视仪”
司法救助搭建检民“连心桥”
——林贻影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并举行公开听证
12月11日,一场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在东莞举行。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主持听证会,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案件回顾
杨某宇在河源市开了一间生产组装圣诞树的小工厂,工厂的收入是他和妻儿、居住在湖南乡下的父母和祖母、有智力障碍的弟弟及其两个孩子一共九口人的唯一生活来源,生意虽不大,但也能保证一大家人丰衣足食。
然而,他们平静的生活在2018年7月16日下午戛然而止。被告人马某明与被害人杨某宇因物品摆放问题发生争执,马某明遂从保安室拿来长约30公分的消防大扳手连续击打杨某宇的头部,杨某宇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马某明最终被判处死缓。被害人家属不服,向省检察院申诉。
在接到被害人家属的申诉材料后,省检察院发现其可能符合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面对这起涉及三名无依无靠的老人、有智力障碍的残障人士、三名未成年人的重大司法救助案件,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决定亲自办理,深入了解救助申请人所面临的急迫困难。
当实地走访调查的检察人员到杨某山家时,被这个家庭的处境震惊了。申请人杨某山现年57岁,肢体4级残疾并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其妻子58岁,体弱多病;其母亲83岁,现瘫痪在床;其小儿子有智力障碍,且前几年离异,育有一儿一女,女儿13岁就读初中二年级,儿子8岁就读小学三年级。
杨某山一家都是老幼弱病残,没有正常工作能力,杨某宇被害后,全家仅靠干些农活来维持生计。面对检察人员,杨某山痛哭地诉说着大儿子惨遭杀害后一家人的绝望和困顿,走访人员也不禁深受感染,潸然泪下。
申请人蔡某也处境艰难。丈夫杨某宇被害后,蔡某因之前没有固定工作,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能搬到其父蔡某言租住的东莞市凤岗镇家中暂时居住,由其父母帮忙抚养。
蔡某的父母案发前倾注所有养老钱支持女婿的生意,借给杨某宇17万余元用于工厂支出,案发后又垫付了抢救费、诉讼费等共7万余元,目前也是山穷水尽。
杨某宇被害后,蔡某只能去工厂打工,每月收入仅2000余元,其儿子因户口问题只能在私立学校就读,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寄宿费就需要2万余元,入不敷出。
作为案件承办人,林贻影认为:杨某山、蔡某等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依据救助的相关规定,建议分别给予杨某山15.66万元和蔡某9.88万元的司法救助。
为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参与度,强化救助效果,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精神,1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到申请人蔡某暂住的东莞市对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林贻影担任主持人,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的范围、案件情况以及拟救助对象杨某山、蔡某家庭的困难情况。考虑到申请人杨某山身处湖南偏远山区又身体不好,检察机关让其安心待在家里,在会上通过播放实地拍摄的照片向听证员全面展示杨某山家里室如悬磬的困境,又与杨某山现场视频连线,表达关切之情并听取他的意见。
视频和照片中矮旧的房屋、残破的家具、柱着拐杖的杨某山、瘫痪在床的老人,听证会现场申请人蔡某隐含悲痛的意见陈述,深深触动了在场人员,有的听证员不禁哭红了眼眶。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因受犯罪侵害而生活困难,且被告人未给予有效赔偿,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同意省检察院的救助建议。
在听证员的见证下,申请人向省检察院送上锦旗。林贻影寄语他们要早日走出悲痛,开启新的生活。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有力提高了检察机关内部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激发了检察干警办理救助案件的热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检察助力。